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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检察工作报告

        【字号:      时间:2020-11-18      

         

        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材料(6)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

        ——2018年12月25日在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定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

         

        2018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区人大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记“四个着力”“四个切实”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和区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决议,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入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围绕排头兵目标,奋力拼搏赶超,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集体受到上级表彰17项次,个人受到上级表彰奖励66人次

        一、主动聚焦中心大局,积极服务江岸高质量发展

        不断提升政治站位,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区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服务江岸在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全市前列。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实行专案专办。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行霸市、非法放贷等10类重点黑恶势力,全年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8件78人,涉黑涉恶案件审查起诉量居全市第一。成功起诉中央督导组和上级党委高度关注的张鹏等23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大力惩治了小额贷行业黑恶势力,保障了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积极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金融、资本市场等领域案件办理力度,共批捕起诉破坏金融秩序类犯罪21件29人。积极主动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发出生态环境类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3份,诉前检察建议18份。积极参与精准脱贫攻坚战,帮助对口扶贫村兴建脱贫项目4个,实现村集体脱贫目标。同时,立足检察职能,配合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积极维护公正法治营商环境。大力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全年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69件,其中审查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类案件13件43人,涉及投资人2800余人,涉案资金逾21亿元。全面贯彻新民营经济20条政策,办理侵犯企业财产权案件2627人,办理侵犯企业经营权案件17115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逾千万元。着力纠正涉及营商领域刑事犯罪有案不移等情形,及时追诉破坏营商环境犯罪行为,审查起诉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寻衅滋事案5件5人,办理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18件30人。

        主动服务创新活力城区建设。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积极护航“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计划”,审慎对待创新创业领域犯罪新情况,加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全年办理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案件19件46人,3起案件入选“武汉市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围绕江岸“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在岱家山科技创业城、黄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园区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开展结对共建,为园区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我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得到省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检察机关充分肯定,受到《法制日报》《湖北日报》等主流媒体高度关注。

        切实服务幸福美丽江岸建设。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法律监督,走进育才幼儿园、武汉六中等9所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执法监督;针对网络餐饮平台暴露的食品安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0余份,督促整改食品安全隐患。注重特殊群体司法保障,对10名刑事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4.3万元。关注农民工欠薪问题,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7件,批捕犯罪嫌疑人7人,案件涉及欠薪300万余元,涉及农民工364人,通过依法办案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共安全观,批准逮捕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1334人,提起公诉1856人,为平安江岸建设作出检察贡献。

        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办理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374件374人,促进公共安全制度落实。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查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案件101件114人,办理“两抢一盗”案件383件539人、“黄赌毒”案件478件522人。大力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涉众型犯罪,成功办理公安部“三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重大案件,以吴太庆为首的71人电信网络诈骗集团被依法公诉。通过严格依法办案,积极落实区委“江岸最平安、江岸最稳定”的工作部署要求,不断提升居民安全感。

        认真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主动对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立职务犯罪办案组,全面落实省监察委与省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初步形成职务犯罪办案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继续为反腐倡廉贡献检察力量。

        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开展政法干警进社区活动,全院干警进驻11条街道38个社区,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检察服务开设以检察官命名的社区矫正课堂,举办社区矫正法治讲座,不断强化社区矫正监督。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19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对13名涉罪未成年人实施帮教,依法督促相关部门打击校园周边“黑网吧”。成立“蒲公英”宣讲团,在七一中学、武汉机电学校等9所学校举办21场法治公开课,覆盖学生3万余人,走进熊家台、宝岛等8个社区暑期托管班开设法制课堂,“蒲公英”宣讲团成为武汉市法治宣传知名团队,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点赞。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主动参与社会风险预防和化解,与公安、法院建立群体信访事项联动机制,及时化解了金玖非吸”专案“6.26”酒托诈骗案等涉众案件信访风险依法履行控告申诉检察职能,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97人次,受理举报、控告、申诉线索88件,全年无赴省进京非正常涉检上访。主动开展社会矛盾风险研判,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谋,结合办案报送的《我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呈现四大特点需引起高度警惕》分析报告,获区委领导关注和批示。

        三、切实强化法律监督,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积极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局面。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全年监督立案98件,监督撤案21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64件次,纠正漏捕88人,纠正漏罪91笔。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平台作用,对涉嫌犯罪而未移送司法处理的案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9件。加大刑事审判活动、刑事判决监督力度,及时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刑事抗诉6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针对罚金刑执行不到位等情况实施监督,积极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着力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办理民事裁判结果、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4件,提请抗诉2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办理行政审判活动和非诉执行监督案件8件。开展非公企业保护、文物保护等9个专项法律监督活动,发出法律监督检察建议29件。积极协调解决行政执法难题,办理督促行政作为案件8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督促有关单位依法全面履职、主动完善管理薄弱环节。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聚焦生态环境资源、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4件。以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为重点开展公益诉讼,办理了一批影响长江饮用水水源安全、长江行洪安全等违法建设公益诉讼案件,为区委区政府打造滨江滨水生态提供司法保障。成功办理了中央环保督查组督办的一起违法建设公益诉讼案,督促拆除违章建筑,从而恢复了江滩绿地,满足了市民休闲需求,为打造“大地花海”生态景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着力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证据事实关,不批准逮捕214件466人,不起诉66件105人。主动与各类执法主体构建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积极改善检察环节律师执业环境,充分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对7件不批准逮捕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对1件不起诉案件开展公开审查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对149名犯罪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42人,对86名犯罪嫌疑人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积极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四、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努力推动检察事业新发展

        坚持以改革为内生动力,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竭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法治产品”“检察产品”的现实需要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执法办案权力清单,明确办案责任。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落实办案主体责任,全年检察官人均决定案件156件,占同期办结案件81.7%。严格落实领导一线直接办案制度,我院6名入员额院领导积极到一线直接办案完成办案任务建立业绩档案制度,为全院90名检察人员建立工作业绩档案,为34名员额检察官建立执法档案,有效防止司法责任制落空

        不断规范内部流程管理。所有案件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填录、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用印,所有检察官办案权限由系统统一配置,执法办案每一步系统留痕,杜绝超出权力清单范围行使职权。案件管理实行全流程动态监控,网上动态巡查与线下重点监控相结合,有效防止案件办理程序瑕疵。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信息采集制度,并将有关信息定期汇总上报,做到全程留痕。

        着力提升执法办案质效。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依法开展非法证据调查核实,全年排除非法证据124件次,有效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庭审。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在“繁案精办”的基础上实行“简案快办”,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078件,占案件总量69%,适用速裁程序案件862件,占案件总量55.2%。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建成远程提审系统和远程庭审系统,实现足不出户讯问犯罪嫌疑人、出庭支持公诉等司法活动,有效提高了司法效率

        积极打造阳光检务平台。扎实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建立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三大信息公开平台,全年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2717条,公开法律文书1208份,公开率达96%以上,位居全市前列。建立“岸检网阵”及时发布检务信息,全年官方365bet官方平台_be365备用网址_365信誉线上微信发布检务公开信息4000余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五、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断提升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打造“五个过硬”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始终将政治建检放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狠抓“两个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着力突出政治建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政治文化建设,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自查整改。积极开展支部植根、头雁领航等基层党建五大行动,开展党员“星级争创”活动,建立“网络红色家园”,推行党员“积分”管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着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成立知识产权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专业化办案团队,探索“捕诉一体”案模式,推进办案组织、办案流程专业化。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借助江岸刑事案件规模大、新型案件多、涉众疑难案件多的特点,以实战打造优秀专业团队,先后培育3名检察业务专家、6名十佳公诉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5人,展现过硬专业素质。

        驰而不息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理念。积极推进区委“大学习深调研正作风真落实”主题活动,确保纠正“四风”不止步、转变作风不停歇。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活动,筑牢防腐、拒腐“防火墙”。始终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主动运用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抓作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年开展检务督察80余次,发出督察通报23期,约谈函询15人次、廉政谈话23人次、诫勉谈话3人次。

        健全四项检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目标管理、业务考核、智慧检务和督察通报等四项管理机制,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执法办案、办事办公全过程。狠抓工作部署落地生效,坚持每月举办拼搏赶超擂台赛,工作任务推进实行月通报、季讲评,以“讲目标勤部署、讲问题盯着干、讲效果马上办”抓落实,在全院形成风清气正、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

        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对检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工作,今年就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以及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重点工作先后向区委作专题报告。自觉强化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先后就半年检察工作情况、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办案质量检查情况向区人大汇报,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接受社会监督工作机制,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务管理专项督察活动165人次。不断健全代表委员联络制度,定期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主动向代表委员汇报检察机关阶段性工作情况、重大改革落实情况和专项工作推进情况认真办理并及时答复人大、政协交办事项。

        各位代表,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8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检察职能履行还不够充分,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还显现的不够;二是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后,与机构改革、职能转换等工作相配套的措施还不够完善,工作理念更新还不够到位;三是检察队伍综合素能还有待提高,特别是高素质人才相对缺乏,难以满足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同时,希望各位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进一步加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促进我们把法律监督职能履行得更好,把检察队伍建设得更好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政治建检、业务立检、人才兴检、科技强检、从严治检五大工程,全力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第三次会议决策部署,改革创新再出发、拼搏赶超勇争先,为加快建设“创新活力城区、幸福美丽江岸”以及江岸“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将讲政治放在检察工作首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区委重要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安排落地生根,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前进。

        二是进一步主动服务大局,为江岸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紧紧围绕奋力谱写新时代江岸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主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高效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聚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树立总体安全观,把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从严打击涉枪、涉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破网”“打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进一步深挖彻查,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把依法办理涉众型犯罪案件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以及“套路贷”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主动融入“五治与服务一体化”建设,为军运会综合保障贡献检察力量,助力打造“平安江岸”升级版。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保护滨江滨水生态,守护江岸碧水蓝天,助力“美丽江岸、品质江岸”建设。全面贯彻最高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三个文件”,严格执行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11个执法司法标准,落实平等保护,加强产权保护,树立民营企业家信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强化知识产权特色工作,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服务功能,持续开展服务民营企业、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等专项工作,为江岸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和创新活力城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进一步优化主责主业,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切实加强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学习和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执法理念,把办案作为监督履职的过程和基本手段,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工作。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刑事案件专业化办理模式,优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加强逮捕必要性审查工作,完善非法证据调查核实工作机制,提升办案质量。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相互衔接工作机制,推动办案组织专业化,提升办案效率。全面完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机制,抓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核查纠正监外执行脱漏管和刑事执行职务行为监督四项核心业务。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完善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多元化监督格局,增强民事行政检察建议刚性,形成民事与行政协调发展,裁判结果、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均衡发展格局。全面加强公益诉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意见》,主动做好汇报、沟通,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加大办案力度,继续开展“共抓长江大保护、促进绿色新发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坚决守住公共安全底线,坚决维护人民生命健康。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升预防帮教社会化水平,建立领导干部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继续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优先保护制度。

        四是进一步落实从严治检,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定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不折不扣落实巡视问题整改,持续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主题活动,以问题为导向,真抓实干,切实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加强内部监督,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完善代表委员联络制度,以阳光检务促进司法规范。积极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建立健全从严管理体系、选拔任用体系,努力打造信念坚定、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的检察队伍,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各位代表,新时代应有新气象,新使命要有新作为。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答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答卷,让人民满意,为谱写新时代江岸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相关情况说明

         

        本报告有关办案数据的统计期间均为2018年1月1月至2018年11月30日。

        张鹏等2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我院办理的张鹏等23人涉嫌以办理小额贷款为名,从事一系列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的案件。

        “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法律监督:2018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加大涉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销售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作为,打击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

        “三打击、一整治”:2017年12月公安部部署开展的严厉打击网络贩枪、电信网络诈骗和传统“盗抢骗”三类犯罪,集中整治地域性职业犯罪重点地区的专项行动。

        71人电信网络诈骗集团:我院办理的吴太庆等71人涉嫌利用酒托女通过网络交友的方式,骗取被害人在酒吧、咖啡馆等地进行高额消费的犯罪组织。

        “金玖非吸”专案:我院办理的高汉琴、龚德群等3人依托湖北金玖时代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的案件。

        “6.26”酒托诈骗案:我院办理的曹晟垠等66人组织酒托女以与被害人约会为名,骗取其在咖啡店等地进行高消费的案件

        羁押必要性审查:人民检察院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讯问合法性核查:人民检察院对重大案件,在侦查终结前询问犯罪嫌疑人,核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的监督活动。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

        捕诉一体:检察机关对本院管辖的同一刑事案件的适时介入、审查逮捕、延长羁押期限审查、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办案工作,原则上由同一办案部门的同一承办人办理的制度。

        “三个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62月发布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20171月发布的《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及201712月发布的《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